- 索 引 號:QZ09022-0101-2025-00067
- 發布機構: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3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4〕32號)、《福建省勞動就業服務局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銜接過渡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就服〔2022〕25號)、《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轉發省就業勞動服務局關于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相關文件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306號)等文件精神,經審核確認,李木水等108人符合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條件,應給予發放補貼資金共計654529.09元。其中養老保險補貼金額586784.16元、醫療保險補貼金額67744.93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現予公示。公示時間從2025年5月23日開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安溪縣人社局反映。
受理電話:
23232702(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26000961(安溪縣人社局就業培訓股)
附件:安溪縣2024年度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第一批)明細表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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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