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縣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根據《福建省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申報指南》,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目標
采用“政(縣農業農村局)—企(企業)—院(安溪茶學院)—所(安溪茶科所)”四方共建的模式新建縣級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點1個,占地面積不少于20畝(含)。
二、建設內容
1.種質資源保護點建設方面:在保護點(保護區)范圍內,建設隔離、警示、排灌、繁育、儀器、道路等設施;開展種質資源生化成份分析、農藝性狀等研究;建立完善種質資源保護檔案、資料等。
2.種質資源提純復壯、示范推廣:以地方特色品種為基礎,進行提純復壯、恢復種性的研究工作,開展提純復壯原種生產、田間試驗示范、整體評價成果鑒定、示范推廣、宣傳等。
三、申報條件
1.縣內注冊的茶業企業或茶葉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2.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點項目用地產權清晰、合規合法,不得占用生態公益林或耕地等。
3.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點相關基礎設施(交通、通訊、供水、供電等)較為便利、便于茶樹種質資源圃參觀考察、科研教學、試驗推廣等在項目遴選上給予優先考慮。
四、財政補助資金和管理辦法
1.項目財政補助資金80萬元。項目業主自籌資金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
2.項目實行先建后補,即項目業主建設完成并通過專家組驗收(含項目財務審計)后給予撥付財政補助資金。
五、項目實施程序
(一)項目征集。請鄉鎮政府按照本指南要求,組織轄區內的意向申報單位填報《2024年安溪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后送縣農業農村局匯總。
(二)項目遴選。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組織人員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建設內容符合性審核,并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實地查看,形成初步意見后提交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會研究。
(三)項目實施。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印發實施方案,并通知項目業主組織實施。
(四)項目驗收。項目建設完成后,實施主體提出驗收申請。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牽頭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和項目財務專項審計,形成驗收意見。
(五)資金撥付。項目驗收通過后,按照相關程序撥付補助資金。
五、其他事項
1.鄉鎮負責鄉鎮區域內項目申報初審工作,原則上每個鄉鎮推薦1個。
2.參與申報的項目實施主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資料,并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一式2份送至縣農業農村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909室),電子資料發送至郵箱:chayez@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1)《2024年安溪茶樹品種資源圃建設項目實施申報表》
(2)項目實施單位營業執照
(3)擬建設資源圃地塊的用地情況
3.聯系電話:0595-68792209
附件:2024年安溪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申報書
安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安溪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
項目申報書
項 目 名 稱:
項 目 單 位:
項目單位法人代表:
項目單位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主管部門(單 位):
主管單位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E - MAIL:
一、申請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和承擔項目的優勢
(一)包括:單位性質和隸屬關系、單位主要職能或業務范圍;
(二)承擔項目的主要優勢:技術力量、基礎條件等。(項目申報單位應針對所申報的具體項目說明承擔的條件優勢及有關情況)
三、項目年度目標、實施地點與規模、實施內容
四、項目技術措施和組織保障
五、項目實施步驟及時間進度
六、經濟效益分析
七、經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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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縣級財政資金用途 |
具體用途 |
金額(萬元)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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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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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目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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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齡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項目工作分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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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請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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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 意見 |
本單位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特申請立項。
法人代表簽名: 項目單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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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安溪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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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