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一) 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來,國家、省、市相繼出臺了一批扶持經濟恢復發展、鞏固經濟發展勢頭的政策性文件,旨在進一步穩預期、強信心,抓住當前經濟活動加快恢復的窗口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鞏固經濟向好勢頭。日前,省、市分別印發了《福建省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閩政辦〔2023〕8號)、《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泉政辦規〔2023〕4號),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按照縣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結合我縣發展實際,參照上級做法,制定了《安溪縣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二)文件依據
1.《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3〕8號)
2.《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
3.《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促進當前全省工業穩定增長有關措施的通知》(閩工信聯運行〔2023〕15號)
4.《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辦〔2023〕15號)
5.《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促進文經濟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扶持獎勵辦法》(安政辦規〔2023〕10號)
二、制定過程
(一)起草單位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參與單位:縣工信商局、財政局、文體旅局、人社局、資源局、住建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科技局、交通局、市場監管局、招商辦、金融辦,稅務局、安溪生態環境局,縣總工會,人行安溪縣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安溪監管組,縣自來水公司、國網安溪供電公司
(二)制定及征求意見過程
省、市分別于2月24日、4月10日出臺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根據縣主要領導批示,縣發改局立即啟動《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會同各相關單位根據省、市出臺的政策措施,結合我縣實際逐條對照,逐條具體化,確保上級政策落細落實,同時,在上級政策基礎上,提出細化疊加政策措施。我局于4月20日完成《措施》初稿,并立即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共征集到補充、修改意見8條,采納7條,不予采納1條。
(三)合法性審查的經過和情況
縣發改局經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報送縣司法局法律審查,收到意見建議3條,采納2條,予以解釋1條。經二次審查后,形成《措施(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包括七個部分53條措施。對照市級63條措施,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刪除11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措施30條;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12條;我縣新增或疊加細化措施11條。
第一部分,持續加大稅費優惠力度。共包括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等5條措施,均為貫徹執行上級政策。主要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一)至(五)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第一點。
第二部分,強化金融服務水平。共包括10條措施,其中,引導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平穩接續過渡,加大中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力度,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推廣“鄉村振興貸”、信貸直通車服務等農業農村金融產品,繼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支持,支持困難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等7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持續健全“政銀企擔”一站式融資月度對接機制,提升資本市場融資服務能力,建立產業基金體系等3條措施為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比如持續健全“政銀企擔”一站式融資月度對接機制方面,明確2023 年舉辦政銀企對接活動10場,新增“政銀企擔”融資企業“白名單”50 家;比如提升資本市場融資服務能力方面,明確細化我縣對于改制上市企業的具體獎勵標準)。主要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點。
第三部分,穩定工業生產。共包括16條措施,其中,支持工業設計特色活動,扶持電壓等級較低工商業用戶發展,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工作,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著力降低市場主體用水成本,緩解企業用電繳費壓力,推進市場主體歇業備案改革,優化企業信用修復等8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實施服務型制造示范工程,鼓勵企業發展工業設計,支持入住工業園區標準化試點園區企業發展壯大,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等4條措施為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比如我縣對入駐安溪芯園的企業,根據不同財政貢獻,給予不同比例的租金減免;對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金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竣工投產后由縣財政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助力企業搶單拓市場,支持企業升規升級、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等3條措施為細化疊加措施(比如助力企業搶單拓市場方面,在省、市供需對接獎勵的基礎上,縣級疊加分別給予每場2萬元、5萬元配套獎勵;比如支持企業升規升級方面,對2023年新增“小升規”企業,在上級獎勵的基礎上,縣級給予20萬元的配套獎勵,獎勵金額分三年兌現,第一年獎勵10萬元、第二年獎勵5萬元、第三年獎勵5萬元;比如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方面,對新認定的國高企業,在落實省、市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30萬元獎勵);新增1條措施,即加大科技創新平臺支持力度,提出縣級財政對新獲評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配套補助措施。主要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點;《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辦〔2023〕15號)第六點。
第四部分,加快服務業復蘇。共包括3條措施,其中,加大服務業引導資金對困難行業支持力度1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支持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創建和獎補1條措施為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提出組織溪禾山鐵觀音文化園、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等項目申報創建2023年度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引導旅行社用好用足省級入閩獎勵、市級地接扶持獎補、縣級地接扶持疊加政策1條措施為細化疊加措施,提出對轄區內旅行社,組織縣外團隊到我縣三處以上AAA級、AAAA級景區旅游的,年累計1萬人次以上的給予地接獎勵,每家旅行社每年補助不超50萬元。主要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七)點,《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促進文經濟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扶持獎勵辦法》(安政辦規〔2023〕10號)第11點。
第五部分,穩定和擴大消費需求。共包括8條措施,其中,
健全金融工作聯合調度機制,落實車輛購置稅政策,加大對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扶持力度等3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支持商貿企業培優扶強,支持電商企業培優扶強等3條措施為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比如支持商貿企業培優扶強方面,對經確認為新增納統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縣級財政給予4.5萬元獎勵;對納統的限上商貿企業營業收入比前一年度增加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增加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4萬元獎勵,以此類推,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且不超過縣級財政貢獻部分;對新設立統一收銀或部分集中收銀的大型賣場、市場經確認為新增納統的批發、零售企業,縣級財政給予累計不超過該年度地方財政貢獻部分100%的獎勵);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指導商貿企業舉辦多種形式的線下促銷活動等2條措施為細化疊加措施(比如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新上牌車輛給予3000元/人補助,補貼限量277份;比如指導商貿企業舉辦多種形式的線下促銷活動,對事先向縣工信商局報備的主題促銷活動,對投入資金和拉動消費達到的商家,按照商家投入資金的30%進行補助,每場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萬元)。主要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點。
第六部分,持續擴大有效投資。共包括6條措施,其中,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健康發展,提速項目環評審批,推進工業“標準地”工作等4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1條措施為貫徹并細化上級措施,明確我縣2023年用地、用林要素保障目標;支持省技改項目融資1條措施為細化疊加措施,提出縣財政在省、市貼息政策基礎上再疊加給予0.5%貼息支持,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點;《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辦〔2023〕15號)第七點。
第七部分,全力穩外貿穩外資。包括5條措施,其中,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外貿企業融資支持力度,用好“外貿貸”,積極支持企業發行境外債等2條措施貫徹執行上級政策;鼓勵企業多渠道拓展市場,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外資企業加速到資等3條措施為細化疊加措施(比如鼓勵企業多渠道拓展市場方面,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給予差額100%補助,補助名額最高2人;比如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方面,在省、市保費補助的基礎上,縣級財政對保費給予10%的補助)。《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4號)第(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二)、(六十三)點;《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辦〔2023〕15號)第九點。
四、咨詢渠道和聯系方式
咨詢單位:安溪縣發改局,聯系電話:0595-2323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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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